企業債券是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發行的債券,也稱公司債券。它的特點為:
1.契約性。作為一種有價證券,企業債券實際上代表著一種債權債務的責任契約關系。企業債券主要通過規定債券發行人在既定的時間內必須支付利息,在約定的日期內必須償還本金,從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這一特點表現在兩種方式中,一是債券持有人對發行人的特定資產(一般是指不動產)具有索償權,一旦發行者的經營出現問題,企業債券持有者則可要求以已經指定的資產進行賠償,這種債券實際上是抵押債券;另一種是企業債券的持有人不對企業資產具有索償權,其索償權是針對發行者的一般信譽而言的,這是企業債券中責任關系的通常形式。
2.優先性。企業債券的持有人只是企業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他無權參與或干涉企業日常的經營管理和決策工作。
但債券持有人有按期收取利息的權利,其收入在會計科目上計入成本,所以在順序上要優先于股東的分紅。而當發債的企業經營破產后清理企業資產時,債券持有人可優先于股東收回本金,且企業債券一般都在發行時便確定還本的期限。
3.通知償還性。部分企業債券附有通知償還的規定,即發行者具有可以選擇在債券到期之前償還本金的權利。通常當發行債券的企業準備降低債券的利率時使用這種權利,屆時企業可以隨時通知償還一部分或全部企業債券。
4.可兌換性。部分企業債券,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允許其持有者隨意兌換成另一種金融交易工具。兌換條件在契約中已經明確,其目的也是為了增加債券的靈活性和流動性從而降低利息的支出。
企業債券按不同的分類依據,可以分為以下一些種類:
1.按照在發行時是否在債券上記有持有人的姓名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與不記名企業債券。記名企業債券是在債券上記有持有人姓名的企業債券,它不能上市流通。這種債券的本息只能償付給債券票面上的記名人,所以在支取時要憑相應的身份證明文件且履行必要的手續,在其轉讓時還必須向企業登記。這種債券又可分為本息記名企業債和本金記名企業債。不記名債券是指債券上沒有載明持有人姓名,還本付息時僅以債券為憑。通常在市面上流通的企業債券都是不記名企業債。
2.根據債券持有人的受益程度和方式可劃分為參加企業債券和非參加企業債券。參加企業債券的持有者除可以得到事先規定的利息外,還可以按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參與企業的盈利分紅。非參加企業債券的持有人則沒有這種權利。參加企業債券的分配方式和比例在事前都必須約定,一般來說這種債券的發行數量很少。
3.按企業債券的信譽有無指定資產擔保可劃分為有擔保企業債券和無擔保企業債券。有擔保企業債又可以分為三種,即用不動產進行抵押的企業債券、用動產進行抵押的企業債券和信托抵押企業債券。其中信托抵押企業債券是指以發債企業持有的其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而發行的企業債券。無擔保企業債券是指發行債券不用實物資產作抵押,而是用企業自身的信譽作擔保而發行的企業債券,也叫“信用企業債”。采用這種發行方式時,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發行者在使用債務資金時要有一些約束和限制,如企業債券不得隨意增加,未清償債券之前,股東的分紅要有限制等。同時,要求發行企業必須以信托契約方式發行,并指定受托人對有關規定的實施進行監督。
4.按利率決定方式可劃分為固定利率企業債券、浮動利率企業債券、分息企業債券和收益企業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是指其利率在發行之初便已確定。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水平在發行之初不固定,而是根據一種或幾種特定的利率作為浮動的參考依據加以確定,一般是根據銀行業的同業拆放利率的平均水平,再加上一個既定的數額作為債券利息率。分息債券是指債券的利息,一部分事先固定,一部分隨發行者的經營收益狀況而變動。收益企業債券也是一種非固定利率債券,其利息收入取決于企業收益水平,當舉債企業的利潤扣除各項固定支出并有剩余時才支付利息,收益不足時只按既定利息率支付其中一部分,等以后經營情況改善后再補發利息,直到所有應付利息全部付清后,企業的股東才能夠分紅。
5.按債券償還期的確定方式可劃分為一次到期企業債券、分次到期企業債券和通知到期企業債券。一次到期債券是指所有的本金在到期時一次償還的債券,反之稱為分次到期債券。通知企業債券是指在債券預定的償還期到來之前,企業隨時張傍公布通知以償還債券的全部或一部分,它主要是便于企業在資金充足時可提前贖回債券,其目的是避免過高的利息負擔。發行通知到期企業債券的企業通常向此種債券持有人支付高一些的收益,因為這種企業債券在通知到期后便要停止支付利息。
6.按期限的長短可劃分為短期企業債券和中長期企業債券。企業債券的期限一般都比較長,通常將期限在5年以內的稱為短期債券,而長期債券一般指的是期限在5年以上的企業債券。
7.按企業發行債券目的不同可劃分為普通企業債券、改組企業債券、利息企業債券和延期企業債券。普通企業債券是指以固定利率、期限發行的企業債券,這種債券的籌資目的是為了擴大再生產,企業債券中的絕大部分都屬于這種債券。除了這種普通目的的企業債券以外,還有一些特殊目的的企業債券。其中,改組企業債券是指為清理舊債或舊企業債而發行的債券,也叫以新還舊企業債券,為收回到期債券而發行新的企業債券,既可用舊債券兌換,也可用現金購買;
利息企業債券也叫調整企業債券,這是面臨破產危機的企業在調整其資本結構時發行的一種收益企業債券,發行的目的是減輕企業改組時和改組后的利息支出負擔,使企業盡快恢復元氣,一般都有一些特殊的優越條件;延期企業債券是指原有企業債券到期時企業無力償還,又不能借新債還舊債,故此在征得債券持有人的同意后可將債券期限延長。
8.按債券是否可轉換為其他金融工具又可分為可轉換債券和不可轉換企業債券。可轉換企業債券是一種特殊的債券,這種債券的持有者可根據自己的意愿在一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企業的股票,如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國寶安集團公司就發行過這種債券。由于這種債券享有轉換股票的特權,所以它的利率比較低。除此以外,其他的債券都是不可轉換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