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最后交易日交易風險與防范
日期:2012-07-27 00:00:00 來源:互聯網
權證產品推出已四年有余,但仍有部分投資者不了解權證產品的特點及相關業務規則。不理性評估權證內在價值及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在權證最后交易日盲目參與權證交易,造成投資損失的現象時有發生。不久前到期退市的中遠CWB1(證券代碼:580018)認股權證最后交易日中的一起典型案例,值得投資者關注和記取。
一、中遠權證最后交易日案例 2009年8月18日,中遠權證(580018)最后一個交易日以1.720元開盤,以0.957元收盤,當日跌幅為56.56%。據統計,中遠權證的最后持有者中個人賬戶持有量占比為99.8%,且約60%的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做單向買入操作。其中有一位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大量買入150萬份中遠權證,至當日交易時間結束時點(即15:00)該投資者權證持有量超過90萬份。中遠權證的行權價格為19.26元/股,而當日中遠航運的正股收盤價僅為11.71元/股,因此該權證已無內在價值。后據營業部反饋得知,該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買入中遠權證時,由于未仔細閱讀營業部關于權證最后交易日的提示,盲目買入,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由于權證的時限性特點,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進行權證買賣,應對權證最后交易日的相關風險及權證內在價值進行充分的了解和評估,審慎判斷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是否與產品的風險水平相適應。
二、權證最后交易日及相關風險 權證最后交易日,顧名思義,是指權證可以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的最后一天,此后權證就不能交易。以中遠CWB1(580018)認股權證為例,其最后交易日為2009年8月18日,也就是說權證交易至2009年8月18日交易時間結束時點(即15:00)截止,之后投資者不可再進行該只權證的買賣。一般說來,投資者在權證最后交易日參與權證交易,應特別注意如下三類風險:
一是時間風險。與其他一些有價證券不同,權證有一定的存續期限。隨著到期時間的臨近,由于標的股價向權證投資者有利方向變動的可能性越小,因此,權證的時間價值會隨著到期日的臨近而衰減,直到到期時降低到0。對于權證價格遠高于理論價值的權證,在臨近最后交易日前,可能加速回歸理論價值,價格波動也隨之加劇。因此對最后交易日的權證,投資者一定要謹慎選擇。
二是盤中臨時停牌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標的證券停牌的,權證相應停牌;標的證券復牌的,權證復牌。同時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指引》,權證競價交易出現《指引》中規定的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權證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60分鐘;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收盤前五分鐘。也就是說,在最后交易日,權證的流動性除了受到最后一日交易時間的限制,還面臨可能出現的停牌或盤中臨時停牌的風險,故投資者應更加審慎地進行投資判斷。
三是被限制交易的風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指引》,證券交易出現《指引》中第七條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上交所可以對相關賬戶持有人發出書面警示或者直接采取限制交易的措施。限制證券賬戶交易的方式包括:限制買入指定證券或全部交易品種;限制賣出指定證券或全部交易品種;同時限制買入和賣出指定證券或全部交易品種。投資者應學習掌握《指引》的相關規定,避免因出現異常交易行為而被采取限制交易的處罰措施。
三、理性評估權證價值
投資者參與權證交易,在考慮權證買入成本的情況下,認購權證投資者行權時真正的盈虧平衡點價格則要高于行權價格,即只有當標的證券價格高于該盈虧平衡點價格時,權證行權所獲的收益才能彌補其權證買入成本,并獲得正的收益。具體公式為:盈虧平衡點價格(認購權證)=權證行權價格 權證買入價格/權證行權比例數值。投資者需通過對權證的盈虧平衡點價格進行評估,理性決策是否參與權證交易。
由于權證自身的產品特點,在業務規則設置和產品風險水平等方面與其他證券產品有著較大的差異。在權證的最后交易日,交易風險更為突出,投資者應進行理性判斷,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權證投資。
文章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證券投資,風險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