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金融業務發展經驗分享
日期: 2022-03-29 12:02:07 來源:互聯網
我國郵政部門經營金融業務已有百年歷史,郵政金融業務發展經驗分享最早可以追溯到1898年1月22日(清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一)開辦的郵政匯兌業務。1919年7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1個大城市首先辦起了郵政儲金業務。當時郵政儲金的經營方針是“人嫌細微,我寧繁瑣,不爭大利,但求穩妥”。新中國成立前經營郵政金融業務的機構是郵政儲金匯業局,郵政金融業務該局是中華民國政府“四行兩局”中的一局,是國家壟斷資本金融機構之一。
新中國成立后,郵政儲金匯業局由郵政部門接收,于1950年6月被撤銷,郵政儲蓄業務停辦,郵政匯兌業務繼續由郵政部門經營。自1986年4月1日郵政儲蓄業務恢復開辦以來,我國郵政金融的發展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第一階段(1986年4月1日—1989年12月31日):恢復郵政儲蓄業務,郵政匯兌業務平穩發展。為發揮郵政點多面廣的優勢,向廣大群眾提供基礎金融服務,郵政金融業務積聚社會資金、發展國民經濟,根據國務院的指示,郵電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規定,于1986年4月1日正式開辦郵政儲蓄業務。郵政儲蓄吸收的存款全部繳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繳存存款的日累計月平均余額的2.2‰支付手續費。根據當時郵政部門與專業銀行的分工,面向居民個人的小額匯款由郵政部門經營,按照國家規定的費率收取手續費;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郵政儲蓄與匯兌業務資金不能混合使用,應分別開立賬戶,進行分賬管理。1988年郵政部門嘗試開辦代理業務,郵電部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建立了代理關系,正式開辦了代理保險業務,同時面向城鄉居民辦理了代理發行和兌付國債業務。第二階段(1990年1月1日—2003年7月31日):郵政儲蓄業務由代辦轉為自辦,郵政金融信息化建設初見成效,郵政金融中間業務嶄露頭角,其中代理保險業務快速發展,實現了郵政匯兌業務的創新。1990年郵政儲蓄業務的經營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郵政金融業務隨著中國人民銀行職能的轉變和郵政儲蓄余額的增長,中國人民銀行的手續費支付壓力越來越大,郵政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繳存存款的業務關系轉變為轉存款關系,郵政儲蓄存款轉存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支付轉存款利息,其與支付儲戶的存款利息之差為郵政儲蓄業務收入,郵政儲蓄由代辦轉為自辦。第三階段(2003年8月1日—2007年3月19日):郵政儲蓄資金運用政策變化,金融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核心業務領域不斷拓展。2003年8月1日郵政儲蓄資金運用政策發生了較大變化,郵政儲蓄轉存款按新、老存款分別核算:2003年7月31日及其以前郵政儲蓄余額繼續轉存于中國人民銀行,轉存款利率為4.131%,逐步由中國人民銀行轉出,由郵政金融部門自主運用;2003年8月1日及其以后新增郵政儲蓄資金允許郵政金融機構自主運用,若新增資金繼續轉存于中國人民銀行,則按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計息。2004年底郵政儲蓄統一版本系統切換上線,2005年4月,郵政金融機構開始發行“622”BIN號的綠卡銀聯標準卡,以綠卡為載體,開發了多種代收代付、支付結算服務,增值服務不斷增加,服務渠道不斷拓展。2005年6月底,郵政儲蓄與郵政匯兌兩大應用系統互通,構建了中國規模最大、網點最多、覆蓋范圍最廣的金融計算機網絡系統。2005年7月廣東、北京、上海相繼對外開辦郵政外幣儲蓄業務,商務匯款、網匯通、賬戶匯款等一系列新產品相繼推出。2003年11月,郵政金融機構與外資銀行合作開辦了銀郵國際匯款業務。第四階段(2007年3月20日至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掛牌成立,標志著郵政金融的發展進入了全新的商業銀行階段。2007年3月6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注冊成立。2007年3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掛牌成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英文名稱為PostalSavingsBankofChi-na,英文縮寫為PSBC。在北京設立總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建立省級分行(一級分行),原則上在地市建立市級分行(二級分行)、縣市支行(一級支行)和營業網點,采取“自營+代理”的獨特經營模式,單一出資人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