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兌換限額
外匯兌換限額根據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內居民個人用外幣換人民幣的限額規定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每人每次只能結匯等值10000美元,超過這個數額就需要提供外幣收入來源的證明,比如如果所結外幣是境外雇傭收入,那就要提供境外雇用合同、完稅發票等證明材料。
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機構比照銀行,外匯兌換限額適用本通知規定。?
銀行、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機構和個人應嚴格遵守《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及本通知規定。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2008年8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其他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個人行為的結匯和購匯額度就是每人每年50000美元或者等額的其他貨幣,這個是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沒有辦法。外匯兌換限額一般可以如你所說拿朋友的額度進行兌換或者直系親屬的額度進行兌換都可以。如果你想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注冊公司,去外匯管理局登記備案,申請企業購匯結匯額度,這個就是公對公的行為了,不是個人行為了。當然稅收也就完全不一樣了。具體的方式你自己可以決定,走公的形式,去當地的外匯管理局申請,走私的形式,使用直系親屬的購匯結匯額度。
例如冰島央行收緊旅行用外匯兌換限額
冰島中央銀行新修訂的外匯交易規則生效,其中將旅行用外匯兌換最高限額由原來每人每個日歷月50萬克朗(3900美元)下降至35萬克朗(2700美元),憑有效國際機票辦理。2008年秋冰島爆發金融危機以來,冰央行采取嚴格外匯管制措施,但仍有大量外匯流失。根據規定,冰島外匯交易規則必須每六個月檢查一次,并由央行進行必要修改。
從可以兌換的幣種來看,通匯貨幣可以辦理18種外幣的兌換,其中不僅包括歐元、英鎊、美元、日元等比較常用的外幣,韓元、林吉特、泰國銖、盧布等小幣種貨幣的兌換也可辦理。而在各家銀行,外匯兌換限額能兌換的幣種就相差較多,有的小銀行僅能兌換幾個常用幣種,一些大銀行或以外匯業務見長的銀行則可以受理十幾種貨幣的兌換。銀行人士表示,同一家銀行的柜臺和網上銀行能兌換的幣種基本相同,但在有些地區,由于外幣現鈔存儲的問題,個別貨幣只能兌換而不能取現。
在國際上,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一般由銀行網點、特許外幣兌換商和外幣代兌機構組成,外匯兌換限額針對不同客戶人群和客戶特點構成多層次的服務體系。但2008年8月之前,在我國原來的外匯管理框架下,個人外幣兌換服務主要基于銀行體系,即由銀行網點或者是銀行授權的外幣代兌機構(實質是代理業務,相當于銀行的延伸柜臺)為個人客戶辦理本外幣兌換業務。這種經營服務模式導致國內個人兌換業務存在網點少、便利性差、交易不活躍的問題。
留學美國外匯兌換限額是多少?一般來講,人民銀行各地中心支行一年留學外匯最高批匯額為9999美元;高于此限額要報上一層管理機構批準。如果不夠,一般采取的辦法是每年申請一次,或等待上級銀行的批準。
根據金融監控的數據,以往外匯需求出現劇烈動蕩時,外匯買賣差價最多曾達到20堅戈。按照新規定,以后在這種情況下,將對某一種外匯的兌換差價做出具體規定,比如不得超過2個堅戈。央行在規定外匯買賣差價區間的同時,不對兌換匯率進行硬性規定,銀行可以“高買高賣”,或者做相反操作。
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又大體分為兩種形式:
1、在一定條件下的可自由兌換外匯。比如,我國人民幣不是可自由兌換貨幣,不能進行多邊自由貿易結算,但在一定條件下,人民幣是有限制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可從事即期外匯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
2、區域性的可自由兌換外匯。在一些貨幣區域(如美圓區、歐元區等)內,各成員國的貨幣盯住區域內關鍵貨幣,同其保持固定比價,外匯兌換限額并可自由兌換為關鍵貨幣,區域內資金移動不受限制。但如果將各貨幣區域內的貨幣兌換成關鍵貨幣以外的貨幣,或將資金轉移到區域外的國家或地區,則要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