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請示的通知
日期:2012-07-26 00:00:00 來源:互聯網
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請示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
【頒布日期】 19960625
【實施日期】 19960625
【內容分類】 金融
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做好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的請示》,現
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理證券回購業務,做好債務清償工作,是整頓金融秩序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
證券回購債務拖欠問題比較嚴重,清償難度較大,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必
須予以高度重視。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清償進度,以維護社會穩定。對債務清償工
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要親自過問,妥善處理。
關于進一步做好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的請示
國務院:
近年來,一些證券交易場所、金融機構和財政證券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用證
券回購名義,買空賣空,變相拆借資金,擾亂了金融秩序,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
施和金融秩序的穩定帶來嚴重危害。為穩定金融秩序,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關系,中
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去年下半年聯合下發了《關于重申對
進一步規范證券回購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傳〔1995〕60號)和《關于認
真清償證券回購到期債務的通知》(銀傳〔1995〕80號),要求對證券回購業
務進行清理,并做好債務清償工作。為進一步做好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加快清償
進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做好債務清償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采
取有效措施,摸清債務底數,督促有關金融機構、財政證券機構及其股東積極組織資
金,及時清償到期債務,維護社會安定。海南省、廣東省金融機構和財政證券機構的
證券回購債務數額較大,當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專門機構,組織清償工作。中國人民銀
行要對不積極清償債務、資信差的金融機構發出通告,并對清償債務不力的金融機構
進行處罰,必要時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強行劃款。
二、確保柜臺兌付,防止擠兌。前一時期,一些金融機構和財政證券機構以發售
“國庫券代保管單”等形式向居民個人籌集資金,用于證券回購交易。目前,這部分
債務已陸續到期,柜臺兌付壓力日益增大。各國有商業銀行、財政部門以及各信托投
資公司、證券公司必須提前組織資金,保證所屬機構按期兌付,維護社會穩定。非銀
行金融機構在兌付對居民個人開出的“國庫券代保管單”等出現嚴重資金困難時,經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動用法定存款準備金支付;對經營規范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各
地融資中心可以接受其抵押融資或由商業銀行擔保的融資,也允許其自找融通資金單
位,到融資中心辦理中介手續。凡因不積極組織兌付,導致群眾擠兌,影響社會安定
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三、積極組織內部沖抵,加快機構之間債務清欠。對商業銀行、財政證券機構和
非銀行金融機構系統內各分支機構之間債權債務的清理,由各商業銀行總行、財政部
門、各非銀行金融機構總公司牽頭組織沖抵、清欠。機構之間通過證券交易中心成交
的證券回購協議,債權、債務雙方可以在交易場所外直接見面,重新簽約,確定借款
數額、利率和期限,清償債務。對于將回購資金用于長期投資,短期內無法收回,還
債確有困難的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適當發行一定數量的金融債券,用
于償還債務。
四、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減輕債務人利息負擔。鑒于證券回購實際上已演變為
資金拆借,因此,機構之間簽訂的回購協議利率應比照同業拆借利率執行,回購協議
利率超過同業拆借利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任何機構以發售“國庫券代保管
單”等形式向居民個人籌集資金,必須按原定利率和期限保證向居民個人兌付。
五、“聯辦STAQ系統”和天津、武漢證券交易中心,對在本交易場所內發生
的大量違規證券回購交易及其巨額債務拖欠負有直接責任,要進行重點清理整頓。國
家體改委和天津市、武漢市人民政府要分別組織專門小組,負責上述三個單位的清理
整頓及債務清償工作,同時核實這三個單位的資產,并對這三個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
行嚴肅處理。在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完畢之前,各證券交易中心(系統)要暫停各種形
式的證券回購業務,不得開展新業務,也不得擴大原有業務。
六、各金融機構、財政證券機構要集中力量清償證券回購債務。涉及證券回購債
務的金融機構和財政證券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以及主要經辦人員要堅守崗
位,集中力量,積極組織清欠,不得擅自離任。
七、目前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過大,資本金嚴重不足,為了降低其經營風險,建
立內部約束機制,推動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中國人民銀行要制定統一標準,對非
銀行金融機構增資改制進行審批,但新增資本金必須優先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
八、中國人民銀行要會同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組成清欠
辦公室,指導、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有關地區也要組成專
門小組負責本地區的清欠工作,并按月向清欠辦公室報告清欠進度,及時反映清欠中
存在的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清欠辦公室的工作要積極支持,共同做好證券回購債
務清償工作。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