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上市公司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國有企業(單位)擁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擁有實際控制權(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資產財務狀況,并以此獲取資本收益的權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上市公司。國務院國資委產權管理局局長郭建新今日在“第八屆中國公司治理論壇”上表示,為進一步推進公開、透明監管,要加快布置運行全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監測系統,并以此為基礎逐步建立起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流轉的核查制度。我們發現控股股東的法制意識不夠。對于《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其他一系列監管法規基本內容和主要內容不熟悉,想當然辦一些事情,強化國有股東的法制意識。
此外還要強化國有股東的市場意識和程序意識。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已經16年了,但講到現在為止相當一部分控股股東的思維、意識還沒有真正按照市場經濟的意識來考慮問題和處理問題。“所以我們下一步重要的任務就是要強化國有股東,特別是國有控股股東的市場意識和程序意識。”第三件事情,要加強國有股東的誠信建設,強化信息披露的監管。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沒有誠信市場經濟難以有序的進行。我們要求國有股東,特別是國有控股股東要做資本市場上誠實守信的典范。
近幾年國務院國資委規范行為方面所做的事情,當前國有控股股東在行為規范方面不足的地方;下一步如何規范國有控股股東行為方面出臺的一些措施。首先介紹一下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對規范國有控股股東的行為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對于規范國有控股股東行為一直非常重視,也是以做強做優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為目標,以保護各類投資者的權益和維護市場穩定為重點,我們相繼出臺了一些辦法和措施,也取得了比較好的市場效應和社會效應。
為什么我們這么重視國有控股股東規范,主要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特別是中央企業上市公司已經數目很大。到現在中央企業控股境內外上市已經達到了293家,這293家境內外上市公司的總資產已經達到8.5萬億元,凈資產達到4.2萬億元,2008年凈利潤是4472億元。因此,從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總資產額和實現凈利潤上都占有比較大的比重。所以我們早在2006年就提出來要將監管的重心向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轉移。
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我們主要做的工作有幾個方面:
第一,通過制度化的安排鼓勵國有控股股東通過并購重組、整體改置等多種手段提高所控股上市公司的競爭力,不斷做強、做優上市公司,努力增加給投資者的回報。我們從一開始就有一個非常鮮明的觀點,認為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是國有股東和其他投資人共同的利益基礎。要保護各類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本途徑就在于做強、做優上市公司。因此,我們在整個工作實踐當中,我們一直遵循著這個思路,來開展工作。鼓勵和督促國有控股股東通過各種手段做強、做優、做好上市公司,為投資者創造回報,增加回報。這是我們做的第一項工作,可以看看我們發布的文件。
第二,我們堅持依法合規,遵循市場機制,不斷建立健全關于國有股東行為的制度規范。2007年以來,也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以來,我們已經連續發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和制度。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辦法,也就是我們國資委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19號令,還有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的若干意見等等。這方面的制度和辦法、有關文件一共有6個。對國有股東身份的界定,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和受讓,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進行資產重組,以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各類證券等事項進行了規定。初步形成了對國有股東行為進行監管的制度體系。這是我們所做的第二項重點工作。
第三,我們主要探索、建立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的動態監測體系。股權分置改革以后資本市場重大的政策性障礙基本得到了消除。我們同時對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監管思路也做了比較大的調整,從過去對股份的監管和控制轉向了對股東的監管和控制。目的就是通過對國有股東實施人格化的管理,以實現責權利相統一的監管指標。因此2007年以來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登記公司以及兩個交易所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們會同中國證券登記公司對全國一萬多戶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身份進行了甄別和標識,股份身份如果為國有和國有控股的都有一個特殊的標識,對它進行監控。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和中國證券登記公司已經開發了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帳戶的動態監測系統�,F在已經能夠及時掌握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存量以及增減變化情況。同時,我們也以這個為基礎,近期開發完成了全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季度監測系統。對全部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運行進行了實時監控,這個系統現在已經接近完成,通過試點運行,目前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這個系統完成以后我們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每季度可以實時進行監督和監控。當然,這個監控全部是市場公開信息。